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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身份的人申請新西蘭簽證材料清單
2019/08/27 來源:http://www.linksdigg.com 編輯: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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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簽證申請基本材料準備:
護照
1、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因私護照(自回國之日開始算,為6個月以上);
2、請在護照最后一頁簽名,中文姓名;
3、2012年5月15日后辦理的新版電子護照,因首頁已有簽字則無需簽名;護照簽錯字、涂改以及破損,領館都不予受理,請換發新護照;
4、持換發護照者,需同時提供所有舊護照原件;
5、護照至少留有連續2頁空白簽證頁;
6、護照不能出現污損、破損等情況;
7、如舊護照丟失,須派出所或出入境管理處開遺失證明;如無法提供,則需提供本人寫的詳細的丟失說明(請注明遺失護照的護照號,丟失原因以及所有護照上的出入境記錄);
8、不接受6個月內有新西蘭拒簽記錄的護照。
照片
1、淡藍底彩色免冠、正面近照(6個月內)4張,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二寸)。
2、照片不能有污損、磨損,不能有陰影,不能是大頭照。
3、請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自己的姓名。
個人資料表
個人資料表的所有內容均需填寫完整;
個人資料表中凡要求填寫地址的地方均需精確填寫到門牌號;
父母名字以及出生日期必須填寫(哪怕父母已亡故);
曾經申請過新西蘭簽證的客人,無論申請是否被批準,都必須如實填入個人資料表中。
戶口本
1、請從首頁至第一張空白頁完整復印,若是續本請把前一本一并提供。
2、申請人的戶口本服務處所、職務、文化程度、婚姻狀況盡量與實際相符。
3、如果是集體戶口的,請提供集體戶口本首頁以及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如提供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也可以。
4、如果一本戶口本中有多位申請人,每位申請人均需單獨提供一套完整的戶口本復印件。
結/離婚證
1、申請人婚姻狀況為已婚的,請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一份。
2、申請人婚姻狀況為離婚的,請提供離婚證復印件或離婚判決書復印件一份。
若申請人遺失相關證件,請到相關部門補辦或開具證明。
身份證
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正反兩面各2份,需每一字能被清楚讀出
房產
輔助性資產,建議提供
車產
輔助性資產,建議提供
存款證明(此項為任選組合材料,請參照資料說明)
銀行存款證明原件1份(5W),體現申請人的姓名,有正確的英文譯文,不可手寫,有效期需凍結到團隊回國之后2個月
借記卡流水對賬單(此項為任選組合材料,請參照資料說明)
近半年“工資”項對賬單,余額5W(領館忌諱平時流水很少,突然存進一大筆錢;領館需要申請人提供客觀穩定的流水記錄;可提供多份對賬單進行累加)
一、在職人員
在職證明
1. 使用公司正規抬頭紙打印,并加蓋公司紅章,中英文各1份;
2. 在職證明內容需包括: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號、職位、收入、旅游時間并需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單位名稱、地址、傳真、聯系電話;以及負責人姓名和職務并請負責人簽字;
3.在職證明抬頭、公章與營業執照上顯示的公司名字必須一致。
營執/組代
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副本的清晰復印件,用A4紙復印,有年檢記錄,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提供1份原件。

二、自由職業
其他說明性文件
自由職業者需提供經濟收入證明(比如炒股者提供股票交割單;房屋租賃者提供房屋出租合同;攝影師/畫家/作家提供自己的作品;語言教師/音樂家提供資格證明書;開網店者提供支付寶等帳戶明細等)
三、退休人員
退休證
退休證復印件應包括退休證首頁以及退休證中所有信息頁

四、無業或家庭主婦
出資證明
若家庭主婦與配偶出行,除了配偶提供的在職證明以外還需提供一份手寫說明
若家庭主婦或無業者單獨出行,需要提供配偶的出資說明
五、學生18歲以上
存款證明
本人或父母名下5W銀行存款證明原件1份,體現申請人的姓名,有正確的英文譯文,不可手寫,有效期需凍結到回國之后2個月
借記卡流水對賬單
本人或父母名下近期連續6個月的借記卡對賬單原件1份,首選父母“工資”賬戶,體現申請人的姓名和賬號,余額5W
準假證明
1. 使用學校正規抬頭紙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中英文各1份;
2. 準假證明內容需包括:學生姓名、學生所在系或班級、旅游時間并需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學校名稱、地址、傳真和聯系電話;學校領導的姓名和職位并請領導簽字;
3.準假證明的抬頭、公章顯示的學校名字必須一致。
出資證明
若父母雙方不去,提供父母一方的出資說明
若父母雙方或一方去,提供父母一方的在職證明以及手寫說明即可

六、學生18歲以下
出生證明
與父母雙方同行,需提供: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若出生醫學證明上有任何涂改或信息不全,都需要前往所生醫院進行修改并蓋章或出生公證/親屬公證(以孩子為主申請人),公證書必須中英文版本,公證書上必須顯示父母雙方;
提供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
父母雙方結婚證復印件或離婚證復印件。
與父或母一方同行,需提供: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若出生醫學證明上有任何涂改或信息不全,都需要前往所生醫院進行修改并蓋章或出生公證/親屬公證(以孩子為主申請人),公證書必須中英文版本,公證書上必須顯示父母雙方;
提供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
父母雙方結婚證復印件或離婚證復印件;
提供不隨行一方的同意書并簽字;
與父母以外的非直系親屬同行,需提供: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若出生醫學證明上有任何涂改或信息不全,都需要前往所生醫院進行修改并蓋章或出生公證/親屬公證(以孩子為主申請人),公證書必須中英文版本,公證書上必須顯示父母雙方;
提供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
父母雙方結婚證復印件或離婚證復印件;
提供父母雙方的同意書并簽字 ;
暫住證(此項為任選組合材料,必須提供)
若護照簽發非本轄區但常住地在本轄區,并有暫住證或居住證
準假證明
1. 使用學校正規抬頭紙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中英文各1份;
2. 準假證明內容需包括:學生姓名、學生所在系或班級、旅游時間并需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學校名稱、地址、傳真和聯系電話;學校領導的姓名和職位并請領導簽字;
3.準假證明的抬頭、公章顯示的學校名字必須一致。
出資證明
若父母雙方不去,提供出資說明;
若父母雙方或一方去,提供父母的在職證明以及手寫說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