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證
-
全球簽證
-
各國簽證
-
加拿大簽證
- 當前位置
加拿大留學簽證新政策,想保留簽證必須努力學習
2019/01/14 來源:http://www.linksdigg.com 編輯:Administrator
內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詢 >>
立即咨詢
很多留學生看來,轉學是一件很順理成章的事情,但加拿大政府對移民官下達了最新指引,要求移民官在審核學生簽證時,一定要將學生轉學因素也納入考量范圍,同時檢視學生是否依然在往取得加拿大學位或證書的方向前進,否則將被以不符合“積極學習” (actively
pursuing studies)的理由,拒絕再發放學生簽證。

針對該新政策,有移民律師解釋:因為不能提供充分說明,而被取消學前的學生卻有其事,他認為,在新政策的影響之下,各大機場所配置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官員將有可能根據該指引,審查入境學生是否“積極學習”,如果被審查的學生無法快速提供證據,將隨時可能丟失簽證。
如何會被判定不“積極學習”?
近期,加拿大移民部分公布了對移民官核發學生簽證的最新工作指引,該新指引第一次確定了留學生因故暫停上學的上限為150天,學生如因轉換學校、休學、延緩學習或學校關閉等原因而暫時未能上學的話,必須在150天期限屆滿前恢復上學,否則也會被視為不“積極學習”。
同時,新指引也對不遵守“積極學習”條件的留學生將可能面臨的后果做出解釋:根據新指引,沒能達到“積極學習”評價的學生,將可能受到“排除令”(exclusion
order),是遣返令(removal order)的一種。
另外,根據新新指引,違反學生簽證條件或持學生簽證打黑工,有可能影響將來申請與移民法有關的其他簽證。例如,6個月之內不會獲發新的學生簽證或工作簽證等。
“學習積極”如何證明
本次新規,加拿大移民政府也就如何證明“積極學習”方面做出了指示:總共有9項指標可以證明“學習積極”態度,其中包括了學生注冊證明、成績單、學校老師出具的推薦信等。讓人頭痛的是,這9項指標并非唯一答案,移民官有權讓學生出示其他有效證明。
移民部舉例的有效證明包括:學校對學生已注冊的官方確認文件;學校證明學生已申請休學并獲準;學校證明學生已退學或退出學系;學校確認學生已暫停被休學,或是已被退學;學校確認學生已停止上課的日期;現在與之前的成績單。
可證明的文件還包括:由教授發出說明學生性格或是學習態度的信件;證明學生有特殊醫療需要,以及無法上課時間的醫生紙;學校已經停止運作或是不再提供科系或課程的證明。
除了上述9項證明,移民部在指引中強調,任何移民官自行判斷認為有需要的文件,讓移民官視情況自行調整要求何種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