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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問題解答(一)
2013/02/22 來源:http://www.zks.asura 編輯:m_8cad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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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國職業移民簽證分類?
答:如果您沒有家屬在美國,無法通過家屬移民的方式實現美國移民,那么職業移民就幾乎是您唯一的選擇了。因為樂透移民是不對中國大陸居民的,而政治庇護及難民方式也是很少見的。事實上美國職業移民也是大家最熟悉的移民方式,它分為以下五類:
1)第一類優先EB1
EB1a科學、文藝、教育、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才
EB1b杰出的教授和研究員
EB1c跨國公司行政和經理人
2)第二類優先EB2 專業人才或高學歷人才
3)第三類優先EB3 專業雇員、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4)第四類優先EB4 宗教人士
5)第五類優先EB5 投資移民者
2、美國L1簽證與EB1c職業移民的聯系與區別?
答:這兩種簽證既有著明顯的區別,又有緊密的聯系:
1)L1簽證是非移民簽證,而EB1c是移民簽證。
2)這兩種簽證對申請人的要求條件很相近,所以使二者有了緊密的聯系。通常情況下,通過L1簽證前往美國去的人士,日后大多會以EB1c的方式申請綠卡。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二者有一脈相承的關系,先以L1簽證方式前往美國,然后以EB1c方式申請綠卡。
但這并不意味著L1申請人一定要以EB1c申請綠卡,事實上他還有其他方式申請綠卡;同樣,也不意味著EB1c一定要通過L1簽證這個步驟,事實上有些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不通過L1簽證而直接申請EB1c。
3、EB1c與EB5?
答:這兩種簽證都屬于職業移民簽證,其中前者是第一類優先職業移民,后者是第五類優先職業移民(即投資移民)。
4、什么是EB5投資移民?
答:EB-5投資移民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為了吸引國外資金集中投資于政府特別規劃核準的地區,以有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美國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規中特別設立一項“區域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資于美國政府核準的“區域中心”,則移民申請的投資額降到五十萬美元,并對原移民申請條件“直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規定放寬為“可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
5、EB5投資移民中最重要的兩個問題?
答:是否可以獲得正式綠卡、是否可以收回投資是EB5中最重要的兩個問題:
1)
投資者在投入區域中心項目五十萬美元后,可以申請取得條件綠卡。該條件綠卡是否能在兩年后取消條件,關鍵取決于該項目屆時是否能雇傭足夠的雇員,以滿足移民局對于每位投資者間接雇員10名員工的要求。如果不能達到該數目,則無法取消條件成為永久居民(綠卡)。條件綠卡轉正式綠卡是EB5投資移民中的關鍵問題之一。
2)
五十萬美元的投資款,是作為風險投資的。按移民局法案,該投資款如果有任何明確的保障還款條款,就失去了風險投資的特征,從而也就不符合投資移民的要求了。因而任何形式的對該投資款安全回收的承諾都只能是口頭的或是非正式的,并不具備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投資款的安全性問題是EB5投資移民的另一個重要問題。
當然投資移民選擇可以區域中心投資,也可以企業家投資美國自己公司實現個體投資從而達到移民目的,詳情咨詢鷹飛國際010-5126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