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只有富人才能移民美國
并非只有富人才能移民美國,中產階級同樣具備資格
移民圈點:鷹飛國際的概述,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效果,更期待能為那些迷惘在移民美國的邊緣人中產階級有所幫助,并非只有富人才有資格移民美國,中產階級的我們一樣可以。
L1簽證的本質
到底什么是L1簽證呢。有人說通過L1拿綠卡是比較難以實現的。其實這個問題我們就以專業的角度分析一下便知分曉,L1簽證的政策背景是美國政府想鼓勵外國公司來美國開分公司。既然是鼓勵,那就一定比其他方式優越。這樣就造成很多人鉆政策的空子,在美國開假公司、作假生意,以此來獲取綠卡。這樣的人多了,移民局就要打假。但是鷹飛國際L1簽證部高級顧問認為對于真實的申請,移民局還是一如既往,予以批準,而且沒有提高批準的標準。
比較各種移民方式
在華人移民美國的圈子里,總有各種各樣的說法,譬如有人說與其費那么大的力氣申請L1綠卡,還不如申請庇護。這種說法實在不值得我們一駁。另一種說法,就是EB- 5比L1容易。L1和EB-5從根本上來說是一樣的,都是從國外拿錢到美國來進行商務運作。L1是采取國外公司到美國開分公司的形式;EB-5是以個人來美國投資的形式。
其次,EB-5實質上的問題。美國政府要求EB-5申請者投資100萬美元,而對于L1申請者來說,沒有這個數額要求。投資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成功的訣竅一方面在于用最少的錢干最大的事情,另一方面在于先把生意做起來,以生意養生意。一般來說,來美國投資的辦法是一開始搞得小一點,等摸到路子以后,用賺到的錢來擴大生意。連日本昔日最為繁盛的富士這么大的公司,當年來美國闖天下用的都是這種戰略。
說到這里,肯定有熟悉內情的讀者要講:有些地區投資50萬就可以申請EB-5,而且移民局還推出了“地區中心項目”,取消了“至少雇傭10個專業員工”的條款,而且允許“間接創造就業機會”。但是享受這類優惠的條件是:你要到美國人不愿意去投資的地方去投資才行。其風險不言自明。
宣揚EB-5的人說,拿了L1轉不了綠卡,因為你要把生意干起來才能申請綠卡。第一,不懂商業運作的律師很難向移民局證明一個生意做起來了沒有。第二,來美國投資的根本目的,還是把生意做起來,否則即便有了身份又如何在美國生活?再者,EB-5從條件綠卡轉正式綠卡,也不是自動的,很多申請人因為財務結構上面的問題轉不了正式綠卡,以至拿了10年EB-5條件綠卡還轉不成正式綠卡。
簡言之,不能輕易把投資和移民兩件事情混到一起。如果有人轉讓生意時說,買了我的生意就可以辦移民,那可千萬要小心。鷹飛國際給您的建議是:你把投資做好,我們來負責給您申請L1簽證申請綠卡移民。換句話說,任何投資的決定,純粹地從投資的角度作就好了,絕不要為了移民增加投資的風險。根據我們的經驗,L1比 EB-5難度小了許多,因為L1沒有投資額的限制,因此比EB-5要優越很多。況且,一般海外母公司來美國投資的政策都是投一點錢,然后給優惠,但不繼續投資,讓海外的分公司自己養自己。L1可以這樣做,EB5就不能。
L1,你的優勢到底有多少?
很明了,這樣看來L1的優勢就來了。能拿出100萬元來美國的人,在美國以外一定有商業活動,利用這些商業活動,以來美國辦分公司的方式,申請L1而獲得移民,和投資100萬元相比,從商業運轉的角度,要穩妥得多,風險要小很多,靈活性要大很多。
此外L1的好處還有:持有人可以隨意進出美國;家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以L2 的身份來美國;子女可以在美國公立學校就讀,并可享受本地學費;而且美國實施的新法律允許配偶在美國合法工作。
再次,移民局對L1的工資沒有要求;對海外公司的大小沒有要求;一個公司可以辦兩、三個人;申請L1時就可以有移民傾向;申請批準很快;L1還可以在美國公司運營一年后直接提出移民申請,這里的妙處在于這類申請屬于職業類第一優先,既不用繁瑣的程序,也不必象投資移民那樣要先拿兩年的臨時綠卡,快滿兩年時還要像結婚移民那樣申請正式綠卡。最后,目前美國對L1 簽證沒有年度配額限制。
移民局對L1簽證的要求
自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辦L1。移民局要求申請人要在以往的三年內為母公司連續工作過一年。換句話說,如果你兩年半以前來的美國,那就不可能滿足這個要求。已經在美國的,一定要在L1批準以前維持合法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在美國境內申請轉換成L1身份。從總體上來說,移民局現在正在加大打假力度。
另外,辦L1的時候要注意L1有L1A和L1B的區別,L1A是發給經理或總裁的,L1A總共最長7年;L1B是發給具有專門知識的員工的(如高級工程師、市場總監或會計師等),總共最長5年。
鷹飛國際的概述,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效果,更期待能為那些迷惘在移民美國的邊緣人中產階級有所幫助,并非只有富人才有資格移民美國,中產階級的我們一樣可以。詳情請致電010-5126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