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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酒商標成熱門,這事他知道嗎?
2019/09/27 來源:北京高沃知識產權 編輯: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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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我們背過的詩詞不少,其中,李白的尤其多。再不濟,也總還是記得一句“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李白是一個帶有浪漫和傳奇色彩的人物,關于他的故事有很多。僅僅是關于他的死,目前還在流傳的就有三種版本,一是醉死,也就是飲酒過度;二是溺死,因醉跳入水中捉月;三則就是病死。三個版本,其中兩個與酒有關,可見李白好酒,并無疑問。

即使到了如今,很多人也時常將“酒”與李白這個人物聯系起來。相傳,李白于安徽馬鞍山市當涂縣去世,相對應地,在今天的當涂縣太白鎮,以紀念詩仙李白為出發點,馬鞍山太白酒廠自2008年成立。
據商標網查詢,太白酒廠已經申請了多件與李白的相關商標,并成功注冊。

只是,在酒這一類別上,很多人都想到了“李白”的名字。
第25134292號“白李及圖”商標是梁某于2017年7月4日申請的,指定使用在第33類,葡萄酒,烈酒(飲料),青稞酒,清酒,燒酒,米酒等商品上。知識產權局以其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情形為由,駁回了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
梁某表示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知識產權局主張與其構成近似的,是第8752713號“鼎盛李白及圖”商標。這件商標是馬鞍山太白酒廠于2010年10月18日申請的,被核準注冊在第33類,蜂蜜酒,果酒(含酒精),黃酒,酒(飲料),燒酒等商品上,專用權期限至2021年10月27日。

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訴爭商標指定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同屬《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33類第3301類似群組的“酒”類商品,已構成類似商品。
將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相比較,確實存在原告所稱的在文字組成、讀音、字體、含義及圖形等方面的差異,但對于我國相關公眾而言,商標中所占比例較大的漢字部分通常為其顯著識別部分,尤其“李白”系我國唐朝知名詩人,使用在“酒”類商品上具有較強的顯著性。
根據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中的漢語釋義,引證商標中的“鼎盛”一詞意為“正當興盛或強壯”,易被理解為修飾性詞匯,而“李白”二字顯然識別性更強。
訴爭商標的文字部分雖為“白李”,但設計為篆體并豎向排列,相關公眾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況下,易將訴爭商標識別為“李白”。
若允許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共存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將可能導致相關公眾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標注的商品來源于同一主體,或商品提供者之間存在某種關聯,從而產生混淆誤認。
因此,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已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綜上,知識產權法院判決如下: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如不服本判決,可上訴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取名看起來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誰沒有個QQ、微信或是淘寶昵稱不是?但是,若是用在商標方面,還是要謹慎再謹慎,畢竟一件商標可能要伴隨企業三年、五年、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直接和企業利益相掛鉤。
也正因如此,在取名之時,相信企業上下都會經過深思熟慮,以選擇一個和企業最為契合的名稱來申請商標。只是,這件商標,還要面對是否能夠通過知識產權局重重審查的考驗。